鄂尔多斯市天安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废旧公交车报废转让项目
一、项目名称
鄂尔多斯市天安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废旧公交车报废转让项目
二、项目编号
TAGJ-ZR-2023-001
三、转让人联系方式
名称:鄂尔多斯市天安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倪亮
联系方式:15147763765
地址: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鄂托克东街55号甲、乙天安公交集团6楼技术设备部
四、转让方式
一次性竞价
五、受让人资格条件
受让人需在资格预审截止前报名并提交资格预审材料:
1.公司简介,包含但不限于公司综合能力、财务能力、服务能力、车辆报废资质证书以及与客户的合作情况等内容介绍(加盖公章)。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有效证明、被授权人身份有效证明、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注:以上资料须真实有效,要求提供以上资料原件(无法实地提供原件的供应商可提供文件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tajjcg@163.com),资格文件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均不予接收。
提交资格预审材料的截止时间:2023年3月24日17:30
提交资格预审材料的地点: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鄂托克东街55号甲、乙天安公交集团6楼技术设备部
六、竞价保证金缴纳方式
缴纳数额:1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万元整)
缴纳方式:电汇
缴纳截止时间:2023年3月24日17:30
户名:鄂尔多斯市天安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农行鄂尔多斯天骄支行
帐 号:05361101040001884
七、转让文件发售
1.转让文件发售价格:免费
2.转让文件发售方式:网上发售
4.发售截止时间:2023年3月24日17:30
八、现场查勘
1.现场查勘截止时间:2023年3月27日17:30
2.现场查勘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倪亮 15147763765
九、递交竞价文件
1.截止时间:2023年3月28日08:00
2.电子版竞价文件递交途径:隆道云采购平台
3.纸质竞价文件递交地址: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鄂托克东街55号甲、乙天安公交集团6楼技术设备部;
4.纸质文件递交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两份、电子标书(正本加盖公章扫描成PDF文件)U盘一份。
十、开标事宜
1.开标时间:2023年3月28日09:00
2.开标地点: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鄂托克东街55号甲、乙天安公交集团6楼小会议室
十一、履约保证金
竞价人应缴纳拉运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40000元(大写:人民币肆万元整)。交割完毕如无违约情况30日内无息返还。
十二、特别告知
1.受让人必须具备符合国家标准及要求的认定资质。
2.受让人对接收的报废汽车,严格按照《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进行回收、拆解,如发现有任何违规行为,转让人有权终止本协议,并由受让人承担相关责任及赔偿由此给转让人带来的一切损失。
3.受让人必须保证回收的报废机动车必须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报废处理。
4.受让人负责办理车辆报废手续,并于办理完毕后2日内向转让人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和车管所出具的《注销证明》,相关资料,转交转让人存档。如转让人还需本批次车辆报废其他手续,受让人将无条件提供。
5.报废汽车期间所有拖运的一切费用由受让人承担,并承担拖运期间的一切责任。
6.双方在车辆接收明细表中签字认可后,车辆由受让人报废,之后产生的一切责任均由受让人承担。
7.受让人在接收车辆后,立即开始办理相关车辆报废手续,受让人承诺,此车辆于3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成,如若超过此期限,则承担此批车辆残值款总额每日5%的违约金。直至车辆报废结束,受让人提供给转让人相关手续为止。如若受让人超过规定时限60日仍未进行办理,则转让人有权收回所有车辆,所收车辆残值款不予退回,受让人赔偿转让人车辆残值款总额两倍的违约金,并由此承担给转让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8.受让人在接收转让人车辆后3日内未进行付款,则受让人承担此批车辆残值款总额每日5%的违约金,直至款项付清为止。若超过15日内未付款,转让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并收回此批次车辆,受让人承担此批次车辆残值款总额两倍的违约金及由此给转让人带来的一切损失。
9.单车报废价格以车辆实际重量核算,各转让标的按现状(包括其瑕疵)进行转让。转让标的中部分车辆有锈蚀,《转让标的明细表》仅供参考,不作为各转让标的的交割依据。意向受让人务必在交纳竞价保证金前对转让标的物的自然现状进行深入而全面地了解,包括亲自查验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的现状或亲自鉴定标的物使用状态等。意向受让人交纳竞价保证金即表明意向受让人对转让标的现况、瑕疵以及本公告全部内容的认可和接受,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与经济责任由意向受让人全部承担。竞价报价含本转让文件要求、合同履约需要及服务过程(包含车辆过磅费用)中所产生的全部费用(不含拉运履约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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