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天安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伊旗公交停车场10kV输配电及充电桩建设工程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鄂尔多斯市天安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伊旗公交停车场10kV输配电及充电桩建设工程
2.采购文件编号:TA-SG-2021-003
3.资金来源:自筹
4.服务范围:伊旗公交停车场10KV输配电、低压配电,范围内的所有土建、电气、设备、构件及充电桩基础等内容。
5.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
6.投标保证金:贰万元
7.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乙方所有设备到场后支付至本工程合同价的50%,工程完工后,经当地电力主管部门验收合格,签订投用批准书并通电调试正常使用后支付至本工程合同价的95%,剩余5%作为本工程质保金,质保一年。
二、施工单位资格要求
1.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同时须具备承装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含)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业绩要求:提供递交资格预审文件截止之日前2年内的两份业绩合同,合同金额达50万元(含)以上的类似工程业绩。
4.信誉要求:
(1)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近三年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②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及安全事故; ③近三年在招投标活动或建设过程中有不良行为,有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处罚和停止投标等不良行为记录;
(2)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文件中附网页查询结果截图,在评标过程中招标人将在上述网站对投标单位进行核实,核实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文件中附网页查询结果截图,在评标过程中招标人将在上述网站对投标单位进行核实,核实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5.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和技术负责人资格:
(1)项目经理需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投标单位注册,同时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中级工程师(含)以上职称。最近二年没有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安全事故。
(2)上述人员均须提供2020年1月至今(新入职人员要求提供入职至投标截止日前)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
三、报名材料
报名时,报名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
2.投标人为法人的需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投标人为被授权人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施工单位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资格证书;
5.提供企业2020年1月至今企业为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6.提供企业近二年业绩证明材料;
7.提供上述资格要求中的相关信用报告;
注:以上资料须真实有效,要求提供以上资料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并装订提供1份。
四、施工单位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年7月20日至2021年7月27日17:30,每个工作日上午8:00-12:00时(北京时间),下午14:30一17:30时(北京时间)。
地址: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天安大厦702室
五、现场踏勘
本工程招标人组织踏勘的时间为2021年7月26日15:00,错过招标人组织踏勘时间的投标人,请在报名之前自行到现场踏勘,所发生一切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六、开标
1. 开标时间:2021年7月29日9:00(北京时间)
2. 开标地点:天安大厦7楼会议室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鄂尔多斯市天安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天安大厦702室
联 系 人:刘程广
联系电话:15147778009
鄂尔多斯市天安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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