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交通运输部印发《城市公共交通“十三五”发展纲要》。如何深入落实公交优先战略?如何破解行业深层次发展难题?如何提升公共交通吸引力?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副司长蔡团结对《纲要》进行了深入解读。
服务保障能力迈上新台阶
“十二五”期,我国城市公共交通发展取得了积极成效,可归纳为五个方面。一是城市公交服务保障能力再上新台阶。二是“公交都市”创建活动持续推进。三是城市公交服务质量取得新提升。四是城 市公交行业改革取得新进展。五是城市公交发展政策体系建设取得新突破。
城市公交要发挥好导向、主体带动作用
“十三五”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关键时期, 也是城市公共交通发展的机遇期和攻坚期。
城市公交必须发挥好三个作用:一是适应新型城镇化建设需要,发挥好主体作用;在是适应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建设需要,发挥好带动作用。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实行公共交通优先,加快发展城市轨道交通、快速公交等大容量公共交通,鼓励绿色出行。《纲要》的编制遵循五大发展理念,围绕使交通运输真正成为发展“先行官”,突出“十三五”期城市公共交通的发展方向和发展重点,切实提升城市公共交通发展水平。
《纲要》以“公交都市”建设为抓手,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全力推进城市公交体制机制改革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提升城市公交引导城市发展能力、服务保障能力、可持续发展能力和综合治理能力,努力打造高效便捷、安全舒适、经济可靠、绿色低碳的城市公交系统,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基本出行权益。
《纲要》的编制始终坚持五个基本原则。一是以人为本、提质增效。不断提高城市公交的吸引力与竞争力,让公众主动优选城市公交出行。二是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坚持城市公交的公益属性,落实政府主导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推动城市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维护与运营市场化改革。三是规划引导、统筹发展。科学编制城市公交规划,充分发挥公共交通对城市发展的引导作用。四是是深化改革、依法治理。推进票价、政府购买服务、用地综合开发等关键制度创新,加强行业法规政策和标准规范体系建设。五是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根据不同类型城市对城市公交需求的差异,分类确定发展目标、发展重点和发展政策。
建守跨行政区域的发展协调机制
推动建立规划、建设、运营、管理一体化的城市公交管理体制。按照“规模经营、适度竞争”的原则,适度整合城市公交经营主体。深化城市公交行业体制机制改革,是破解公交行业深层次发展难题的关键。《纲要》将深化城市公交行业体制机制改革作为“十三五”期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的重要任务之一,将着重从五个方面推进改革。一是推进城市公交管理体制改革。推动建立规划、建设、运营、管理一体化的城市公交管理体制,进一步完善城市公交发展跨部门协调机制,探索建立城市群、都市圈范围内跨行政区域的公交发展协调机制。
二是推进公交企业改革。按照“规模经营、适度竞争”的原则,适度整合城市公交经营主体。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强化市场机制,提高城市公交服务效率和能力。强化监督,建立健全权责对等、运转协调、有效制衡的决策执行监督机制等。
三是建立政府购买服务机制。指导各地科学制定城市公交服务购买方案,制定并落实城市公交服务质量考评标准,并将考核结果与运营绩效、财政补贴发放和市场准人与退出等挂钩。
四是建立票制票价制定和调节机制。制定城市公交企业运营成本
核算规范,建立城市公交成本票价制度和城市公交票价动态调节机制。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城市公交成本费用监审制度。
五是健全公共交通用地综合开发政策落实机制。细化城市公交用地综合开发政策,优先满足和节约集约利用城市公交用地。建立健全城市公交用地综合开发增值效益反哺机制,保障用地综合开发收益用于城市公交基础设施建设和弥补运营亏损。
优化服务品质 提升公交吸引力
目前,城市公交服务模式单一、服务质量不高,吸引力不强的问题,是制约公交发展的关键因素,“等车时间长、行车速度慢、乘车环境差、换乘不方便”等仍是社会公众突出反映的问题。“十三五”期,城市公共交通发展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需求导向,全面提升服务品质。一方面,要扩大公交服务广度和深度。通过科学规划、调整城市公交线网,加强多种方式网络的融合衔接,扩大线网覆盖范围,提升公共交通网络通达深度。鼓励有条件的城市将公交线路向郊区或者全域延伸,提升城乡客运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另一方面,要完善多元化公交服务网络。鼓励开设大站快车、区间车等多种运营组织形式,积极发展商务班车、定制公交、社区公交等特色服务。完善城市慢行交通出行环境,引导公众选择绿色交通方式出行。
交通运输部将积极推进城市公共变通与移动互联网深度融合,深化城市公交智能化应用示范工程,加快建设城市公交智能化应用系统;大力推进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网技术在城市公交出行信息服务领域的应用,推动具有城市公交便捷出行引导的智慧型综合出行信息服务系统建设,提升城市公共交通智能化发展能力。
以公共交通引导城市发展
一是充分协调城市发展与交通的关系,树立公共交通引导城市发展( TOD)的理念,坚定不移地推进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
二是合理选择交通疏导措施,充分考虑城市人口规模、地理形态、空间布局和交通发展阶段的差异性,引导城市依法建立以法律、经济、科技手段为主,行政手段为辅的差异化交通拥堵治理措施。
三是改善慢行交通出行环境。构建安全、公平、便捷、连续、舒适的步行、自行车等慢行交通系统。
四是加强城市静态交通管理。科学规划建设停车设施,支持对中心城区实行分区域、分时段、分标准的差别化停车收费政策。
五是落实城市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制度。对规划建设航空港、铁路客运站、水路客运码头、公路客运站、居住区、商务区等大型建设项目,组织开展交通影响评价。
完善综合保障措施
各城市政府是城市公共交通发展的责任主体。《纲要》的顺利实施,需要各有关方面的积极推动和大力支持,也需要相应的政策保障措施。
一是加快城市公交法规标准建设。逐步形成以行政法规为龙头、以部颁规章为基础、以地方立法为支撑的法规体系,为城市公交规划、建设、运营、管理、安全和政策扶持等提供法制保障。加强对地方城市公交立法工作的指导,鼓励各地在立法权限内积极制定出台符合当地实际城市公交法规。加快推进城市客运行业发展急需标准的制定和修订。
二是制定和落实城市公交财税扶持政策。通过示范工程等方式,加大对综合客运枢纽、信息化建设等项目的支持力度。探索城市公交基础建设与地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对“公交都市”建设城市的公交重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纳入交通固定资产投资计划。
三是优化城市公交作业人员政策环境。建立平等公开和竞争择优的制度环境,加强城市公交人才建设与培养。加强公共交通从业人员职业教育,在职业院校、技工学校等建立城市公交驾驶员订单式培养机制。引导城市公交企业加快完善职工工资体系,建立与当地社会平均工资水平相适应的收入增长机制。 |